鄂关工委(2014)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1文章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心下一代网 浏览次数:

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鄂关工委【201414

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效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发展。

 

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47月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的意见

近几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重视和指导下,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通过“五老”的优势和特长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关爱活动持续有效开展,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四有”新人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社会和家长的肯定和好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不够重视,有些地区和学校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等保障没有到位,关工委开展活动缺乏经常性和实效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做好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精神实质和加强教育系统

基层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性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在面临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新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青少年培养教育,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伟大的战略工程、希望工程和民心工程,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党中央、国务院一再要求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与前途的一件大事来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 16号)文件,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指出“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政治局领导多次相继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关工委,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示精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重视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建立关工委组织是党和国家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重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的重要措施。教育系统是青少年相对集中的领域,也是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资源丰富、任务繁重的领域,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工作,既是教育本身的责任和义务,又是发挥教育青少年正能量作用的特有优势。教育系统离退休的干部、教师等老同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爱教育、懂教育、善教育,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教育经验,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宝贵的教育人力资源。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威望、经验、亲情、时空等方面的优势,参与青少年学生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教育,具有特殊功能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印发的《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 20号)文件,对教育系统关工委的性质、任务、工作方针、组织建设和制度保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3年,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了贯彻落实20号文件的自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和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关工委建设和发挥关工委作用的重要性,结合自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不断巩固和提高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建设工作水平。

二、要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队伍

建设和日常办事机构建设

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对象在基层,其普教基层重点在中小学,高教基层重点在二级学院和系部,抓好基层关工委建设的关键在于地方教育关工委和高校关工委自身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都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建设好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可设名誉主任和执行主任各一人,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政领导担任,要选配组织能力强、工作水平高、有热情和威望、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各级关工委都要根据工作需要或在职领导人事变动、老同志年龄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及时调整补充领导成员,解决领导班子后继乏人和领导工作间断的问题。要宣传动员和组织引导老同志,特别是刚退下来的老同志积极主动参与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不断壮大关工委工作队伍。秘书处是关工委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要重视和加强秘书处建设,选配好秘书长,配备一定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由主管部门派到关工委工作的在职干部,应与所在部门工作的干部一视同仁。秘书处原则上挂靠离退休工作部门,也可以由所在主管部门指定相关处(科)室作为关工委的联系单位。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由同级党组织任命。

三、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的领导,为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要强化教育系统关工委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和支持关工委的工作,要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党政工作整体部署和指导,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考核和教育工作考评。要围绕关心下一代工作,把学生参加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与成效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指定落实分管领导,积极指导和参加关工委的重要活动,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工委工作汇报和定期召集关工委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关工委的困难和问题。要为关工委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切实解决好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工作用车等实际需要。教育系统关工委经费参照鄂办文【2009】107号,即《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执行。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同级教育关工委所需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编报部门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应将关工委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保证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需要。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以指导关工委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根据资助者的意愿,用于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发挥并保护好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同志的积极性,对担负关工委及秘书处(办公室)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老同志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地各校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研究确定,切实保障落实,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对因工作需要返聘的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执行本单位返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教育关工委经费要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要科学管理、合理开支、杜绝铺张浪费,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育关工委和老同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形成制度。

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关

心下一代工作水平

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要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原则和“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注重抓好关工委自身建设。要关心关工委老同志的学习,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培训,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过多种方式向关工委老同志通报本地区、本部门的教育工作,召开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性会议,要安排关工委的负责同志参加,让他们了解教育工作的全局,了解时代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在抓好关工委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的同时,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探索创新好”的要求,组织开展“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

关工委的工作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成效在基层、创造力和生命力也在基层。多年来,我省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在创办家长学校、主题教育、大学生党建、关爱帮扶、教育教学督导和“青蓝工程”等领域,探索和树立了一批工作品牌,深受师生的欢迎,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提高和发展,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增强育人功能和效果。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创新,要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更新思想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找好切入点,拓展教育、关爱、帮扶青少年工作领域,丰富活动内容,探索有效方法,加强理

论研究。把工作着力点深入到学校、学生家庭和社区,把握学生的思想动向和成长规律,了解学生所思、所想、所盼,开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关工委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不断促进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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