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金秋日子里,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银龄宣讲团”成员王宗廷教授,应邀于10月17日上午,在综教学楼B504,为公共管理学院2024级法学硕士班的同学们,以《居高声自远》为主题,开展了一次旨在抵制诱惑、提升自我的专题讲座。
王宗廷教授着重从四个方面来论述了法律人遵守法律职业伦理、坚守法律初心的重要性。首先,王教授引经据典地分析了“法律”、“职业”、“伦理”各自的含义,从而引出了法律职业伦理的概念;其次,从社会需要、社会成员的需要、法律职业者的需要等方面阐述了法律职业伦理的缘起;再次,从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的方面分析了坚守法律职业伦理的必要性;最后,从教育、自律等方面提出了坚守法律职业伦理的方法,王教授通过一首古诗“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生动的告诫了学生要成为一个品格高洁、守身如玉的法律人。
在讲座中王教授着重指出,加强法律职业者的素质建设,特别是伦理建设,有“五好”:一是“我好”,即职业者自己的职业安全,有价值,平安运行,确保自我价值的实现;二是“他好”,即职业相对人的职业者的公正廉洁,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和实现;三是“行业好”,即法律职业者崇德尚法,法律行业风清气正,得民心,以达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家好”,即职业者和相对人、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人员,都得愉悦、和谐;五是“社会好”,即在法律职业者高素质的运作、影响下,社会各要素协调,构成有机的统一体,从而推进社会的文明和发展。这种“五好”的定位,牢牢抓住了法律职业者素质,特别是伦理素质的价值观立场,把法律职业伦理,放到社会、民众、发展的高度和维度,既抓住了纲,又张了目。同时,王教授在与同学们的讨论互动过程中,对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王教授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引发学生对法律职业伦理的反思,并从全面依法治国,打造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胆红心忠为法行,对研究生们提供了时代思考,哲学思考,人生思考和知行思考,受到研究生们的欢迎和接受。纷纷表示,王教授提供的维度,制高点,以及路经,都具有很大的启迪性,深受教益,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圣贤书”,希望以后有更多机会接受老先生们的教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