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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员团队

发布时间:2022-10-06

负责人:丁振国


一、本科生院

1、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立祥、甘明、左年念、左谨平、朱莉、杨代华、杨坤光、吴东华、吴国平、余宏明、赵俊明、

姚爱国、贾洪彪、夏华、郭际元、黄慧萍、曾克峰

2、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督查。对学院日常教学管理的规范性、运行机制的有效性,以及学院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推进与成效进行检查和指导。

(2)课堂教学督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课程思政的督导,加大对教师师德师风及师德失范行为的监督;督查授课教师的教学准备、基本素质、教学方式、教学效果等;督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

(3)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答辩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及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对先进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

(4)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指导。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提升课程质量与教师教学水平为目标,指导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运行工作。指导工作包括教学研讨活动、教学改革研究、青年教师培养、备课听课评议、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教研工作。对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考试安排、教学参考资料等资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

(5)引进人才教学潜力与教学能力评估。根据本科生院、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定期参加学校引进人才教学潜力与教学能力的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教师上讲台的基本条件、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等。

(6)其它工作。参与教学评选、教学评优、教学评估、专项工作研讨和学校组织的其他相关会议和活动。

3、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善于学习、吸收和研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理论和实践。

(2)关心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热心教学督导工作;有良好的师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与人沟通。

(3)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有丰富的本科教学、教学管理和指导青年教师的经验,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履行督导员工作职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研究生院

1、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立祥、王生维、牛雅莉、吕军、余宏明、陈艳玲、夏华、陶应发、曹新志

2、督导员工作内容及职责

(1)研究生招生录取等工作的检查与督导

工作内容:督导专家负责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的招生面试、复试等过程进行督导。

工作职责:巡查各培养单位对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的执行情况;巡查校园开放日、资格审查、笔试现场;旁听各复试小组面试、实践能力考核过程等是否规范、有序;评价各单位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并将问题与建议记录于研究生招生巡查手册。招生办公室负责提供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计划,对督导专家反馈意见的处理,以及与相关培养单位的协调工作。

(2)课程督导

工作内容:督导专家抽查研究生课程,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管理以及思政教育等方面进行评价。

工作职责:督导专家每人每学期抽查课程30 门次及以上每次抽查后须当面将问题和建议反馈至授课教师,并完成听课记录材料的填报,针对严重问题需及时通过电话、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反馈至培养处以便组织专家再跟踪。培养处负责提供督导专家所需检查课程的计划,汇总专家在课程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并反馈至相关授课教师和培养单位。

(3)论文开题、预答辩和答辩等论文环节督导

工作内容:检查了解研究生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有关情况。

工作职责:每学年至少听取5 次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5次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及5 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或答辩、15 次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或答辩,按要求填写论文环节督导工作材料并及时反馈至学位办。加强对学位论文薄弱环节和重点单位的督导,强化对突出问题的再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学位办负责提供学位论文环节督查计划,处理督导专家针对学位论文环节的反馈意见,以及专家与培养单位的协调。

(4)工作材料提交及时间节点

督导专家在每学期督导工作期间,于相应督导阶段工作结束时及时向研究生院相关部门提交招生巡查记录材料、课程教学质量督导材料、以及学位论文环节督导材料。督导过程中发现严重或典型问题的应即时反馈。

3、督导员聘任条件

(1)热心研究生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善于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研究生培养或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和教育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精力,聘任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各学院特聘的教学督导员

张旺生(地球科学学院);曹新志、赵永鑫、张萍(资源学院);谭松林、杨军、栗佑城、向龙斌、许永胜(工程学院);叶敦范、李理(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杨昌明,诸克军,赵晶,余瑞祥(经济管理学院);张巧莲(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韩世勤、叶牡才(珠宝学院);吕军(计算机学院);袁宴明(体育学院);孟科、袁朝、李理(艺术与传媒学院);余良耘、许水贵(马克思主义学院)


说明:教学督导团名单是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一届大学督导团及学校教学督导组的通知》(地大学校办发[2021]65号)。基本工作职责和团员基本条件的依据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地大学校办发〔2021〕60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专家工作实施办法》(中地大研发[201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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